學生輔導組
初中學生成長培育計畫
2004 - 2005
一. 目標
1. 關懷學生的成長需要。
2. 培育學生的品德修養。
3. 促進學生對學校的歸屬感。
4. 建立和諧校園。
二. 對象
本校初中同學
三. 計劃的推行
是項計畫將逐步推行,2003 – 2004 中一級,2004 – 2005中一及中二級,
2005 – 2006起,中一至中三級。
四. 成長導師人選
除校長、外籍英語老師及圖書館主任外,全校老師均歡迎成為成長導師,負責照顧數位初中同學,直至其完成初中課程。本計劃2003-2004年度之成長導師共21位,包括KS、WY、UM、HO、HP、KE、KF、KW、YF、LO、TS、SY、TK、YT、WK、CL、YA、CW、OI、PI及GT。
2004-2005之新任成長導師有14位,包括ES、LF、NK、IN、LIB、SZ、SW、SP、TP、WO、WU、AU,連同19位仍留任之上年度導師,本校已有33位成長導師。本年度已離職之老師所負責之初中同學已被編配給其他導師。
五. 職責
從2004-2005開始,本計畫已列為學生輔導組之工作範圍。
(a) 統籌老師
於每年7月中一學生註冊後,把已註冊之中一同學分組,由各成長導師分別帶領,每位成長導師所培育的同學數目需視乎同學人數而定,理想數目為三至五位。
(b) 成長導師
(i) 中一級: 成長導師在收到所負責之中一同學名單後,應盡快致電聯絡
家長,歡迎同學入讀本校,並通知有關暑期班的安排,查詢
其購買課本、校服之問題等,目的為與家長作初步的溝通,
以認識所培育之同學。八月底中一迎新日前再致電通知家長
有關的安排,鼓勵其出席。成長導師亦需出席該迎新活動,
與所培育同學之家長會面,作進一步溝通。
(ii) 中二及中三級: 暑期內致電聯絡家長,了解同學近況、家中表現,及查
詢購買課本情況等。
(iii) 每月至少與同學見面一次,形式不限,並填寫紀錄冊(見附件一),以助跟進。成長導師須於每一學期考試前將同學之紀錄冊交計畫統籌老師作紀錄,紀錄完成後統籌老師會於下學期開始前發還紀錄冊。
六.
成長導師的角色
1. 與同學建立亦師亦友的關係。
2. 遇上同學有疑難時,應予以關懷、送暖、傳遞積極正面的生活態度及協助他們疏導情緒,幫助同學解難。
3. 協助同學認識自己及了解學校情況,讓他們建立自信及和諧的人際關係,指導他們訂定前路目標。
七. 建議活動及形式
1. 校內活動:
(a) 個別面談
(b) 校內午膳、吃喝聚會
(c) 小組傾談: 分享讀書心得、談談交友問題、運動會參賽項目、旅行日所
見等
(d) 參與校內之午間活動,如002室棋類活動
(e) 於午膳或課後到MMLC或圖書館
(f) 本計畫之大型活動
(g) 於中期測驗、考試前指導同學編定溫書時間表
2. 校外活動,但應取得家長同意及注意活動其間之安全。
九. 成長導師注意事項
1. 會晤時注意事項 (參考學生輔導組個案處理原則編寫):
(a) 與同學會晤的時間以儘量不影響同學上課為原則,即可安排午膳、課後、學校假期等約見學生。
(b) 面談後若發現同學之情緒、所遇問題、家庭背景等較為複雜,成長導師可與班主任聯絡,再決定是否需要轉介予學生輔導組。
(c) 定期與班主任及家長討論同學的情況,取得更多資料後,檢討與同學相處的方法是否恰當。
(d) 建立了互信關係後,同學與你傾談的內容或有需要保密,唯當事件會危害他/她或其他人的生命時、或公開事件對他/她本身較有利時,則成長導師應通知計畫統籌老師。不要隨便應承同學”要保守秘密”的要求,以免事件嚴重而要通知他人時,要失信於該同學。
(e) 男老師面見女同學或女老師面見男同學時應盡量避免單獨相處於密閉環境內。於會晤時,老師應選擇坐於近門口的位置,方便尋求支授。
2. 成長導師帶領學生出外進行課外活動時注意事項:
(a) 活動在郊區戶外舉行,教師應:
i. 先徵得校長同意,方可發出家長信。並於活動進行前,將參與活動學生名單、帶隊老師資料及活動詳情一份交課外活動組及校務處。
ii. 於徵得家長書面同意後,方可帶領學生進行課外活動。
iii. 找一位並非參與活動的負責人,若成長導師未能於指定時間內向校方報告活動已完畢,則負責人須向警方報案。
iv. 於活動前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活動地點所屬警區分區指揮官。知會警方信件可於校務處索取。
v. 通知參加活動的學生攜帶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vi. 於活動出發前向學生說明參與的規則及禁止前往的地區。絕對禁止學生接近水邊及騎單車。
vii. 於活動進行期間,按時點算人數,以確保安全。
* 其他詳情請參閱教育署學校雜項通告『學校在郊區舉辦戶外活動應採取的安全措施』。
(b) 活動並非在郊區戶外舉行,教師應:
i. 先徵得校長同意,方可發出家長信。並於活動進行前,將參與活動學生名單、帶隊老師資料及活動詳情一份交課外活動組及校務處。
ii. 於徵得家長書面同意後,方可帶領學生進行課外活動。
iii. 通知參加活動的學生攜帶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iv. 於活動出發前向學生說明參與的規則及禁止前往的地區。絕對禁止學生接近水邊及騎單車。
v. 於活動進行期間,按時點算人數,以確保安全。
十. 培訓課程
2003-2004年度八月底曾安排一訓練課程予各成長導師,內容主要為面見技巧、青少年在初中期間的成長需要及成長導師的介入方法。由於講義精簡易明,可派予各新任之成長導師。成長導師若有需要,學生輔導組可安排培訓活動。
十一. 評估方法
同學及成長導師均須於每學期作一次問卷檢討,全年共兩次。同時亦歡迎成長導師隨時向計畫統籌老師表達意見,討論所遇困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