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 )  訓 育 組 結 構:                                                       

(一)    主結構:

訓 育 議 會

訓 育 主 任

副 訓 育 主 任

訓 育 老 師

班 主 任 及 其 他 老 師

風 紀

 

(二)    訓育議會結構及功能:

                             

 

 

 

 


組 別

功 能

1.  資 料 記 錄 小 組

1.   處理學生訓育記錄。

2.   優點記錄。

3.   張貼及存放訓育組通告和早退申請表。

4.   提供學生訓育資料予有關機構。

2.  違 規 處 理 小 組

1.   評定違規判罰的準則。

2.   處理各班學生之行為問題。

3.   處理及跟進特別個案。

4.   與初中成長培育導師聯絡。

5.   協助各班班主任處理該班學生的一般性違規及處理班主任所交的每月秩序報告及訓育組轉介表格。

6.   級聯絡員主持各級班主任會議及處理所屬級別之學生訓育問題。

3.  公 共 關 係 小 組

1.   代表校方參加大埔區訓導會議及教統局訓育組會議。

2.   聯絡警民關係組、反黑組、大埔其他中學及社區團體。

3.   派學校代表(訓育主任、副主任或班主任)出席「學生自強計劃」會議,提供犯事學生在校的行為表現及有關資料。

4.   與其他校內功能組別協調及推展全校性活動。

5.   紀律推廣。

6.   個案轉介學生輔導組及社工。

7.   更新訓育組展版提供訓育訊息。

  4.  專 責 小 組

1.   校服檢查小組。

2.   遲到審查小組。

3.   風紀及培訓管理小組。

4.   校內/校外停課小組。

5.   學生向善計劃(與學生輔育組合辦)。

6.   校外巡察小組。

7.   預防及發展性活動小組

 

   註:違規處理小組分工:

訓育主任

副訓育主任

級聯絡員

 

(乙)推展全校參與的訓育工作:

訓 育 組

班主任/其他老師

學 生

 

 

 

 

 

 

 

資料處理小組

班主任:                           1.處理學生缺席問題。

2.呈交每月該班之學生秩序報告。

3. 處理學生違規缺點。

4.檢核學生手冊家長簽署。

5.出席各級之「班主任會議」。

風紀隊長:

協助處理學生校服違規記錄。

違規處理小組

班主任:處理該班學生行為及違規問題。

學生輔導組老師及駐校社工:協助訓

育組老師輔導有需要的學生。

當值老師:當值期間處理學生秩序題。

風紀:

1.協助老師維持校園秩序。

2.巡察校舍。 

公共關係小組

推廣全校性紀律活動:

學生輔導組、班主任警民關係組、德育及公民教育組

風紀:

協助佈置工作及推廣活動。

專責小組

學生輔導組及班主任:學生向善計畫

 

 

 (丙) 訓 育 組 的 工 作 :

1. 訓 育 議 會

 

a. 訓育議會由內務委員會統籌,內務委員會由訓育主任及副訓育主任組成。

b. 訓育議會由全體訓育老師組成。議會會議每學期一次,由訓育主任主持,按需要邀請校長、

副校長、其他功能組別及各科會派出代表列席。

c. 訓育議會工作範圍:

              i. 協調及評核各小組工作。

             ii. 評定學生違規處罰準則。

            iii. 處理學生嚴重違規個案(記小過或以上)。

             iv. 處理違規學生停課事項。

              v.  檢討及修訂訓育手冊之內容。

             vi.  制訂訓育組工作計畫大網。

d. 派員出席校方安排之各級「班主任會議」。

 

2. 訓 育 主 任

 

a. 統籌校內外之訓育工作,代表訓育組參與校內外有關會議。

b. 處理學生嚴重違規個案(記小過或以上)。

c. 處理違規學生停課事項。

d. 召開及主持訓育議會會議。

e. 保持與學生家長、班主任及各老師的聯絡。

f. 派員出席校方安排之各級「班主任會議」。

g. 出席「學生自強計劃」的會議。

h. 聯絡警民關係組。

i.  協助推行全校性之預防及發展性活動。

j.  支援測考秩序。

 

3.副 訓 育 主 任

 

a. 協助統籌校內外之訓育工作,代表訓育組參與校內外有關會議。

b. 處理學生嚴重違規個案(記小過或以上)。

c. 協助訓育主任處理停課事項。

d. 協助主持訓育議會會議。

e. 保持與學生家長,班主任及各老師的聯絡。

f. 若訓育主任休假時,需暫代訓育主任的職務。

g. 出席「學生自強計劃」的會議。

h. 聯絡警民關係組。

i.  協助推行全校性之預防及發展性活動。

j. 支援測考秩序。

k. 處理訓育主任安排之其他工作。

 

4. 訓 育 老 師

 

a. 處理學生嚴重違規個案。若記小過或以上,需交予訓育主任/副主任批核。

b. 級聯絡員主要是處理本級學生的違規行為,有需要時須協助處理其他各級學生的違規行為。

級聯絡員並需主持訓育組安排之班主任會議及負責整理所屬級別之訓育紀錄。

c. 每位訓育老師需擔任級聯絡員及一項專責任務。

d. 保持與學生家長,班主任及各老師聯絡。

e. 參與訓育議會會議,亦需參加特別召開的會議。

f. 巡視校舍、檢察學生違規情況及維持校園秩序。

g. 主持周三集會、堂值訓育室、上課期間巡察校舍、早上大門口當值、課後遲到留堂班輪值、

校外巡察、測考秩序支援及其他由訓育主任/副主任安排之工作。

 

5. 班 主 任 的 訓 育 工 作

 

a. 處理一些由其他老師轉介之班內學生的違規行為。

b. 與學生家長及各老師保持聯絡。

c. 於每週收取全班學生手冊,查閱家長簽署。

d. 根據訓育組的一般違規準則,處理本班學生的一般性違規行為曠課、欠課本、

欠功課和校服等違規事項及缺點一至兩個的行為問題。

e. 每月呈交班內學生秩序報告予訓育組。

f. 協助訓育老師推展預防及發展性工作。

g. 經常檢查學生服飾,經多次規勸而仍未改善者,須聯絡家長及與級絡員共同處理。

h. 如有學生缺課,須於該生復課後三個工作天內追收家長信。如發現學生有逃學或嚴重缺課時,

請即通知訓育組。

i. 所有家長信及學生通告回條須貯存一年。

j. 出席「學生自強計劃」的會議及訓育組班主任會議。

k. 協助推行「學生向善計劃」。